【股市k线图解说】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001564]基金投资指南

  2015年7月股市重新崛起,沉寂了许久的基金市场也迎来一只重量级基金: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话说今年大数据基金可是占足了市场风头,而该只大数据基金与超强电商京东合作,与京东真实及时的大数据结合起来,投资价值更是值得期待。【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基金名称: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1564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本基金根据公司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比例: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16)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国债期货或股指期货合约的,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2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1)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及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且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认、申购起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认、申购费率:

  1、认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2、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

  赎回费率: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

  基金经理:

  杨达治: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研究部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资深投资经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证券从业13年,历任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善于从行业演进、商业模式等方面深入挖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费率结构

  代销机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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